按照我县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,我局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制度,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,现将重建资金公示如下:
一、公示内容:项目进度款支付
二、项目性质:“8.8”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合同内容 | 收款单位 | 合同价 (元) | 支付比例 | 实际支付(元) |
1 | 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 | 监理服务费 |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 500000.00 | 50% | 250000.00 |
2 | 九寨沟县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| 监理服务费 |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 96726.00 | 40% | 38726.00 |
三、公示时间: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(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),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者意见,请个人或组织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。
四、联系电话:0837-7725323
阿坝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
2019年8月26日